法院怎么样支持借款利息?别以为借条上写多少就能判多少
前两天老客户老陈急急忙忙地给我打电话,说官司打赢了但是心里还是感觉堵得慌。我问他怎么啦?他说借条上写得很清楚月息两分,法官最后只判了一部分利息,剩下的十几万利息就这样"打水漂"了。这事在圈子里太常见了,很多人拿着借条去起诉,满心以为能连本带利全部要回来,结果庭审现场一脸懵。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如何有效管理自己的情绪法院会怎样来支持借款利息把事情说清楚了,免得到时候你拍大腿。
民间借贷利息的"红线"在哪儿
老陈这个案子,其实就是没有按照政策办事而受到的损失。借条上写的是2019年月息两分换算成年化是百分之二十四点四。那时候有"两线三区"的说法,即在24%以内的法院予以保护,在24%-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区域,在超过36%的时候才无效。老陈想,我没有超出36%,法院应该也能够支持吧?
问题来了,从2020年8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进行了调整。不再固定为百分之二十四点几了,而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乘以四倍来确定。查了一下发现,在2023年的那一段时间里,一年期的LPR大约是3.45%,所以它的四倍就是13.8%。比较一下老陈签的合同上写着的二十四点几和你现在签订的有多少不同?
其实这次变化很多老江湖都反应不过来。去年有一位做服装批发的王姐拿着2021年的借条来找我咨询,上面写着年化利率为百分之二十左右。她觉得还可以接受吧,因为风险是摆在那里的。结果怎么样?法官直接按照起诉时LPR四倍砍下来了。当时王姐就愣住了,利息还赶不上通货膨胀呢!该怎么办呢?法律规定就在那里放着。
不同的借款类型,法院判决的标准也大相径庭
有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坑:借款利息判决标准要看你借出去的钱是属于哪种性质的。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有所不同。差别很大。

我曾经给一个做物流的小老板处理过案子。他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50万元,合同上约定的年化利率为28%。他认为自己也可以用LPR乘以4来进行抗辩,但是法官根本不听他说什么。为什么?小贷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并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高利贷”的规定。金融行业所签订的借款协议如果每年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话,法院一般都会给予认可。
当时这件事把我弄蒙了。后来专门请教了一个在法院执行局的朋友,他说这块很容易混淆。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行为,并且只有LPR的四倍上限才起作用。你和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的借款合同所适用的是另外一套规则。
说到这儿,你可能会问:那么信用卡逾期利息怎么算呢?比较复杂一些。信用卡有它特殊的一面,银行一般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日万分之五来计算,并且加上违约金。有的法院会支持,有的法院认为总计超过年化24%的部分不予认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官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各不相同。
没有约定利息的话,能不能要?
这个问题我已经被问了不下五十次。很多人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因为面子问题而只在借条上写明借款金额及还款日期,并没有提到利息的问题。等到起诉的时候想要主张利息的话,法院一般会怎样判决?
答案可能会让你觉得有点失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利息的话,法院就会默认不收息。你们有没有口头协议呢?证据有吗录音有没有微信聊天记录呢都没有了吗那不好意思门儿都没开门吧
我的一个做工程的朋友叫老周,在2018年借给发小八十万周转,口头承诺给一分利息。结果生意亏了之后就把钱拖着不还。老周在起诉的时候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但是法官直接驳回了他的请求。因为没有写到借条上就认为有问题。到现在为止老周都感到后悔,觉得当初自己太看重兄弟之情了,不好意思把利息写清楚。图啥啊?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借款到期后对方不还钱的话,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一般情况下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或者LPR来算比民间借贷的高利要低很多的标准。但总归还是能够争取到一些利益比较好一点,没有拿到一分钱利息总是好的。
预先扣除利息,这是不行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对于利息的支持会大打折扣,那就是"砍头息"。什么叫砍头息?也就是你借给别人一百万的时候合同上写了一百万元,实际转账时先扣除一年的利息二十万元后只转八十万。
民间借贷圈中这样的做法很常见,特别是短拆短借的业务。很多人认为利息是我应该得到的部分,并且提前扣除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法院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法律规定借款本金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合同上写的是100万,实际上只转了80万,那么借款本金就是80万而不是100万。
前年有个客户来找我看案子,他就是做了一个"砍头息"的操作。借出去200万,实际打款170万,30万利息先扣了。后来借款人违约的时候他就起诉要还本金加上利息共计200万元。结果法官查看银行流水后直接认定为本金一百七十万元。他计算出来的利率比原计划少了一大半。谁之过?只能怪自己太贪心。
复利可以得到支持吗?
复利就是利息再产生利息的过程。民间借贷中,将到期未付的利息算入本金后再次计算利息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判定?
原则上,法院并不禁止复利的存在,但是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第一个限制就是前期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前面的那个利息本身就是高利贷了,再拿来滚利息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第二个限制是最终本息之和不得超过最初本金按照法律规定所能获得的最大金额。
有点绕口吗?用一个真实的例子来说明。2022年有一个案子,出借人给借款人一百万元,并且约定一年期利率为二十个百分点。第一年末借款者没有支付利息,因此出借方把这二十万计入本金中,变为120万,并按照原来的二十四分之五的方式继续计算利息。第二年底的时候还是没还清钱款了又变成了144万人民币。第三年起诉时,出借人主张本金加息为十四四十万元。
法官是怎么判的?直接把复利砍掉。按照最初的本金100万,用LPR乘以4再计算三年利息之后得到的结果比出借人所要求赔偿的一半还少接近四百万人民币。所以想靠利滚利发大财的人赶快打消这个念头吧。
起诉的时候怎样主张利息才最划算?
到这里,你应该大致明白法院会怎样来支持借款利息了。那么到了起诉的时候,怎样写诉讼请求才能达到最大的利益?
我的建议就是不要只写一个笼统的"要求支付利息"。要详细说明计算方法、基数以及起止日期。以本金100万元为基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为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来计息。
为什么要写得这么详细呢?因为法院判案是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决定的。写的太模糊了,法官可能会按照最低标准给你定罪。利息计算基数、起算时间有时候比利率本身还重要。本金多少以及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息都是实实在在的钱财问题
另外,如果手里的借条上约定的利率比较高的话,在起诉的时候可以主动把利率调整到LPR的四倍之内。这样看起来你懂法律、有道理了,法官的印象分就高了一些。如果你坚持要主张一个明显违法的高额利息,那么法官反而会觉得你的这个人不够诚实可信。
最后还有一点比较少人注意的地方就是诉讼费。利息要求越高,打官司的费用就越多。你主张100万利息,但是法院只判了20万元,多出来的部分你要自己承担诉讼费。虽然不多,可是这也是成本啊。所以在起诉之前先算一下账目吧,不要因为面子问题而坚持一个不可能得到支持的数字。
我接触过的案件中发现,越是懂得法律、合理地主张权利的人,判决结果越好。漫天要价的最后反而吃亏了。借钱给他人是人情分量,讨回借出去的钱就是本分事来着,利息多少就看法律规定如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