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借条让朋友反目,打借款条有哪些禁忌千万别踩
老周是我三年来采访过的对象,去年秋天他拿着一张发黄的借条来找我,整个人就像被霜打过一样。
五十万。
借给发小周转生意,结果对方赖账不还,他拿着借条去起诉了,律师看了一下就摇头表示官司不好打。原因是借据上的字迹不清楚,并且没有注明"借款""欠款"这两个词的意思。老周这件事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在做金融调查记者这些年里我见过太多类似的情况了,简单来说就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打借款条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最后钱没了,朋友也没了。
借条和欠条分不清,这事挺坑人的
很多人认为借条和欠条是一回事,都是借钱啊,写张纸不就可以了吗?
大错特错。

法律效力上的区别很大。借条表明的是借贷关系,也就是"我借钱给你";欠条表示的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可以是货款、租金等其他原因造成的。采访了一位法官,他告诉我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借条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而欠条只有三年。如果对方一直不还的话,三周年过后就没有用了,到法院起诉也没门儿了。那么什么是借条呢?只要在20年之内行使权利,法律就给你撑着。
还有一个很少人知道的细节:欠条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话,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借款,并且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借条不一样的是没有注明到期日的时候就可以催促了但是也要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债务方考虑处理的方式。因此借钱给别人一定要打"借据"不能用"拖欠款""收条"这样一字之差就可能相差几百万啊。
现金交易没有收据,要防备对方反悔
说到打借款条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个坑我要重点说一下。
2022年我采访过一个案例,印象特别深刻。当事人叫小林,借给同事八万元现金,并且都是现钞支付的。当时关系很好,在借条上只写了"今向小林借款人民币捌万元整"并签了字按的手印,看上去很正规吧?后来闹到了法庭上,对方律师直接质问:你怎么证明这八万块钱真的给了呢?
傻眼了。
法院只认定转账记录部分,现金那一块因为无法举证而被判不利。小林跟我讲这件事的时候全身都在抖动着说这辈子再也不会借钱给别人了。其实我对于他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法律就是靠证据说话的。
业内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大额借款的时候用银行转账,并且保留好流水记录。如果需要使用现金的话,在借条上要写明"已经收到现金XX元",最好再找一个证人签字或者录制一段视频作为证据保存下来。不要觉得麻烦,真的出了事你会感谢自己当初的"多此一举"。
利息写法有讲究,如果写的不对就会上当
利息这块儿,坑多到你想象不到。
见过有人在借条上写"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听上去挺专业的吧?请问问题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哪一个银行呢?哪一年的借款年利率为多少?基准利率早就不再公布LPR每个月都会变动到时候真的要打官司这笔账怎么算都不清楚。
还有人写年利率24%,认为这是法律保护的上限。去年政策已经调整过了,目前司法保护的上限为LPR四倍左右,大概在14%上下浮动,并且各个城市的差别会有所不同。你写了24%,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相当于白写。
最离谱的是有人写"利息面议"或者干脆不提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清的,默认为无息借贷。本来是想赚一点钱来着,结果因为书写方式有问题而只能拿回本金了,会不会亏?
正确的写法就是:把年利率的具体数字明确地写出,例如"年利率10%",简洁明了,并没有引起误解。不要整那些虚头巴脑的话,法律只认白纸黑字。
借款用途要写清楚,不然就会上当受骗
这个禁忌很多人根本不知道。
去年我采访过一个案子,借款人把钱拿去赌博了,最后输光了。出借人得知后非常生气,想要讨回本金。但是借款条上没有写用途啊,对方坚持说是正常的贷款行为,最终法院只能按照一般的借贷关系来处理。
这里有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关键点:如果借条上写明借款用途为"买房""做生意周转"等合法用途,而对方实际用作赌博或者违法活动,则你可以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并要求提前还款。但是如果你没有注明用途的话,这笔钱怎么花你管不着,对方没犯罪行为,你就无能为力了。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隐蔽。有些老赖在借条上故意把用途写得模棱两可,到时候赖账的时候就说"这钱你当初知道我是用来干嘛的?违法的事你也敢借吧?反咬一口。因此借款目的要明确地写出,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对方的一种约束。
签名按手印的门道,网上查不到的信息
说到签名,我可以说一整天。
有人签借条时使用的是艺名、小名或者曾用名,法律效力就存在疑问了。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写上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并且加上身份证号以备不测。我见过的最坑的地方是借款人故意把名字写的龙飞凤舞,在鉴定的时候连笔迹都无法比对出结果来。
手印也有一定的讲究。一般人都随便按一个就算了,正确的方法是:在签名处摁上手印,并且要在金额、日期等重要的数字上面也都要盖住指纹。为什么?防止对方事后篡改。别不信,真的有人把"10000元"写成了"100000元"加个零的事情,如果有手指印覆盖的话就比较难改动了。
说到写借条时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一条很重要的信息就是借条最好由借款人亲笔书写。复印的借条法律效力比较低,对方可以辩称“我只是借用过一次,并且没有原件”。我采访了一位律师,他说每年他所接收到的借贷纠纷中大约有三成是由于借款协议书写不规范造成的,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
保证人一栏,很多人都写错了
借条上如果有保证人的话,那就很有讲究了。
见过有人借条上保证人只签个字就算了,什么都没有说明。在这种情况下,默认为一般保证是什么意思呢?要先起诉借款人把他的财产执行完还不够还要找保证人要钱才算是合理的做法吗?费时耗力、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正确的做法就是写上"连带责任保证"这几个字,这五个字的价值不菲。有了它之后,如果借款人不能还钱的话,你可以直接去找保证人要账,并不需要先跟借款人打官司了。但是要注意一个时间窗口: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还款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之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话,则该保证就无效了。
各地法院的判例可能存在差异,我只了解江浙地区的情况,并不能对其他地方的情况妄加评论。对于大额借款需要担保的时候建议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帮忙把关一下,别省这个钱了。
细节决定成败
还有一些零散的禁忌,我也顺便提一下。
借条上不要用圆珠笔或者铅笔写,时间长了字迹就会变得模糊甚至消失。最好使用黑色签字笔、钢笔等可以保存几十年的工具来书写。纸张要选择质量好的,不能选用容易破损的便签纸。
金额的大写小写都要写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这套大写的数字是用来防篡改的。只用阿拉伯数字的话,对方加一笔就可以把钱翻好几倍了,你哭都没有地方可以哭了。
借条原件一定要保存好,不能丢失也不能弄脏。有人把借条放在潮湿的地方,字迹模糊到无法辨认的程度了,等于废纸一张。还有人不小心把借条撕破后用透明胶粘起来,在法庭上对方说这是伪造的,鉴定很麻烦。
借钱的事,兄弟之间明算账。借条写得越规范越好保护双方利益。很多人认为太正式了伤感情,我想问的是:是伤感情重要还是几十万打水漂更重要?
老周后来的官司打了两年多,最后只追回了三十万,剩下的二十万就当作交学费算了。他说早知道的话就把借条写清楚然后转账就不会到这步田地了可惜世上没有先知啊
借钱给别人之前,把借条的事情想清楚。不要等到对簿公堂的时候才后悔当初太草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