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面对被告拒绝签收起诉书的情况,法院通常不会进行无休止的重新邮寄,而是会直接启动更为严厉的法律送达程序,核心结论是:只要法院确认了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被告存在故意躲避送达的行为,被告不签收起诉书,法院不会重新邮寄,而是依法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视为送达成功,诉讼程序将正常推进,被告将因此……